10月17日消息,淘宝商城将对卖家新规进行调整。方案中,已将新规执行期后延,此外,阿里巴巴集团将出资总额18亿帮助淘宝商城卖家成长。 新规调整措施: 一、对于已在淘宝商城的商家,新规执行期延后至明年9月30日。而对于新入驻的商家,则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所有淘宝商城的商家,2012年起,保证金可减半,阿里巴巴集团将追加10亿进入消费者保障基金。 三、贷款担保:阿里巴巴集团将拿出5亿元作为担保,为符合条件的小商家向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 四、增加投入,阿里巴巴集团将增加3亿投资。对于有经营困难的商家,淘宝商城将给予1年的缓冲时间,这些商家年费将只出一半,保证金也只出一半,保证金的另一半由淘宝商城代出。 五、对于不与淘宝商城续约或达不到标准的商家,淘宝商城将提供技术帮助,将其B店转为淘宝网的C店,而信用及交易记录将予以保留。 今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发布的新规主要内容为: 一、续签标准主要调整事项 1. 费率: 2012年一级类目中除“传统滋补品/其他保健营养品”和“品牌保健品”的技术服务费率将由2%上调至3%外,其他一级类目的技术服务费率不变;叶子类目的费率变动详见《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 2. 保证金 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淘宝商城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淘宝商城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淘宝商城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2012年度的保证金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的金额按照店铺类型及所经营商品商标状态区分如下: 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特殊类目说明, 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经营未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进口商品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书籍/杂志/报纸”、“音乐/影视/明星/音像”及“演出/吃喝玩乐折扣券”类目不涉及品牌属性且无专卖店类型,故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 “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 保证金由于向淘宝商城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等原因出现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淘宝商城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 3、技术服务费年费 (1)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年费”)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续签商家2012年度年费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 (2)商家需缴纳的技术服务费年费以其开通授权的一级类目中年费最高的为准。 (3)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淘宝商城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消费者动态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资费一览表中的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整年度进行; (4)参与2012年度续签商家的年费结算包括两部分: 2012年初对2011年度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进行结算, 结算逻辑参照2011年年费核算标准; 缴纳2012年度年费 具体结算逻辑请见《淘宝商城2012年招商标准》中的第五章 淘宝商城费率/年费/保证金标准 二、淘宝商城将于2011年12月31日24时对尚未完成续签的店铺进行监管,并于2012年1月15日起对未完成续签的店铺进行清退并开始进行2011年度技术服务费年费的结算工作。 三、淘宝商城规则主要调整内容 1、淘宝商城承诺,对商家不封店。除严重违规行为(如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外。 2、运用商业逻辑建立市场秩序,采用经济杠杆(支付违约金)和流量分配机制引导商家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3、增加“支付违约金”作为违规处罚措施,根据商家违规扣分的不同节点向淘宝商城支付不同额度的违约金(通过扣除保证金的方式支付),违约金不计入淘宝商城收入,直接进入淘宝商城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提高淘宝商城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 4、加大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对于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消费者5倍货款的赔偿,同时大幅提高对于延迟发货及描述不符、违背承诺等违规行为给予消费者的补偿标准; 5、继续对于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严重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淘宝商城将对该类商家立即关闭店铺、扣除全部保证金及技术服务年费,且永不合作。 6、2012年度规则调整内容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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